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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合肥发布微信公众号 4 月 4 日信息,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明确合肥楼市调控政策有所调整,主要涉及四个方面。

第一,在庐阳区大杨镇、三十岗乡,蜀山区小庙镇,包河区淝河镇、大圩镇购买住房不限购。限购资格查询时,上述非限购区域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。

第二,刚需资格认定中 " 登记购房之日前 3 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 2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" 调整为 " 登记购房之日前 3 年内拥有市区累计缴纳 2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(追溯补缴不予认可)"。刚需购房人其他资格认定条件保持不变。

第三,有 60 岁及以上成员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(以居民户口簿载明信息为准),可购买第 3 套住房。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(以居民户口簿载明信息为准),可购买第 3 套住房。

第四,对持有安徽省居住证(或电子居住证、安徽省居住证确认单)且居住地址在安徽省合肥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可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 1 套住房。

潇湘晨报记者牛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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